一、实验教师岗位职责
1. 按照实验室统一安排,根据课程要求,圆满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2. 结合学科建设和技术发展,向主管部门领导提出课程改革建议,设计开发实验项目、编写实验教材、教学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。
3. 开展教学研究,改革实验教学方法,通过实验教学环节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培养创新精神。
4. 指导并带领助教完成实验教学工作,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室管理。
5. 对于有多名主讲教师的实验课程,可以设课程负责人统一安排课程教学工作。
6. 结合实验室建设和学科发展,在可能的情况下,开展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,努力将新技术成果引进实验教学。
二、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
1.实验技术人员在主管部门领导下,承担实验室的教学、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。
2. 切实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状况并经常维护,保障教学实验顺利进行。
3. 掌握课程相关知识,熟悉实验教学内容,参加实验教学辅导,并能独立承担实验室管理工作。
4. 协助教师做好实验课及实验学生的管理。
5. 参加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,根据运行情况提出实验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建议,研究改进实验教学装置。
6.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。
三、实验教学若干规定:
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,本室特别对实验指导教师作如下规定和要求:
1、对新开的实验要求指导教师必须试作,并写出实验报告。
2、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有试讲的要求,并跟随别的教师一道参加实验指导,经过一学期的锻炼,具备相应的能力并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独立指导实验。
3、实验课前,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准备,检查仪器、设备、材料是否完备。
4、实验指导教师必须从严要求学生,认真考勤并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,要对学生的实验数据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认可。
5、实验指导教师评阅学生的实验报告,要严格要求,凡不合要求者,不予批改,返回重做,实验课的成绩要有记录。
6、要求实验指导教师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法研究,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