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答辩资格审查材料及相关说明
发文时间: 2024-01-15
撰稿人: 研究生科
凡拟申请答辩的国内博士研究生,请于答辩前自行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要求,认真检查课程学习、必修环节、论文发表、科研工作、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,满足答辩资格后方可申请答辩。
博士研究生登录【研究生管理系统】提交答辩资格审核相关信息,导师审核通过,要求A4纸双面打印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》(见附件1),将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研究所,研究所收齐按学号排序统一交至研究生科。学院初审通过由各所将博士资审材料统一取回,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审核,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送审。
证明材料要求:
1) 见刊:封面+目录+论文全文复印件,EI/SCI附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原件;
2) 网刊: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(录用通知、IEEE/知网检索页面)+网刊全文;
3) 奖励:奖励证书原件或导师签字的复印件;
4) 专利:授权专利证书原件或导师签字的复印件+成果转化收益证明(限20级及以后入学,需科研院签字盖章)。
5) 录用:若仅录用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+论文终稿全文;
所有证明材料应标记期刊类型、作者、导师、时间、单位、检索号等相关信息,并按顺序统一使用凤尾夹装订成册。
成果标注规则:
在每组证明材料的第1页用铅笔标记成果的基本信息,标准规则:[序号]-类型-排名-发表时间-分区
例如:
[1]-顶刊(SCI)-2作(导师1作)-2022-1区
[2]-专利-1作(导师2作)-2022
[3]-省级奖励-排名2(导师1)-2022
解释说明:
1、序号对应答辩资审表中成果的编号;
2、类型为顶刊(SCI/EI)/权威*(SCI/EI)/权威(SCI/EI)/EI/核心/奖励/专利,
1) 权威*(SCI/EI)/EI/核心仅限19级及以前入学博士;
2) 分区仅限发表SCI期刊且填写中科院分区;
3) SCI/EI/核心/奖励/专利仅限20级及以后入学发表非期刊列表论文。
3、论文仅限1作(导师2作)或2作(导师1作);
4、见刊为纸质见刊时间,若网刊填写网络见刊时间;
5、录用填写预计见刊时间或录用时间,例如:2022(预计)或2022(录用);